纪录片创作:题材与创作者,谁更关键?

于纪录片创作范畴之内,有个看似简易的问题时常引发激烈争议,一部纪录片获取成功,到底是题材更为关键,还是创作者的能力更具决定性呢?有的人觉得“题材决定论”是不容置疑的准则,还有人坚信“创作者中心论”才是核心所在。实际上,这两种观念于纪录片创作进程里一直浑然交织,各自存有道理,同时也各有其局限性。

那种强调题材重要性的“客体论”者持有这样的看法,选题乃是创作的起始点,好的题材自身就蕴藏着成功的潜在可能性,新奇性此一因素,接近性这一因素,边缘性这一因素,时宜性等诸多因素,都能够使得纪录片更易于展现出精彩之处,就好比有关西藏的纪录片,每年都存在创作者前往那里进行拍摄,题材自身具备天然的吸引特性,能够达成满足观众好奇心的目的,从新闻价值的层面予以审视,纪录片作为“大新闻”,其真实性的要求与新闻是一脉相承的,题材的挑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品是否能够引发关注。

然而芊诺起名网,仅仅只是单纯地去强调题材所具备的优越性,明显是不足够的。同样的题材,于不同的创作者之手,或许会展现出有着天壤之别的效果。这恰恰就是“主体论”者去强调创作者所具备能力的依据所在。张丽玲在拍摄《我们的留学生活》之时,秉持着“纪录片是以人为本的艺术形式,是生命对生命的追逐和对话”这样的想法;康健宁在《沙与海》当中,持续不断地去探索人文关怀所蕴含的意义。这些取得成功的编导所具有的共同点,是在创作的过程当中投入了极大程度的主体意识,把纪录片视作“自身生命的扩展”。

需要留意的是,对于创作者能力予以强调,这个情况并不表明能够毫无约束、肆意而为。要是创作者一味地去追寻那种所谓的“高品位”,那么反倒有可能显露出传媒意识以及观众意识的欠缺。就拿民族题材来说,好多电视人到民族地区去采集素材的时候,常常是将自己置于猎奇的探访者的位置,浮于表面,匆匆而过,最终作品落入浅薄。有外国学者甚至直接讲:“拍摄民族片的时候,要是没有半年以上共同相处的经历,那就没有开机的条件。”。

回归到创作实践去看,客体论跟主体论并非那种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,真正出色优秀的纪录片,常常是题材跟创作者相互激发、同构共振所获得的成果。好多创作者都存有如此这样的体验,一开始的时候对片子没太多的想法,然而在拍摄进程里捕捉到一些精彩的段落以及细节以后,信心渐渐建立起来,灵感跟着就涌现出来了。创作者对于选题的加工以及提炼,更多是在拍摄过程当中去完成的,而对于拍摄对象的交流以及理解,是需要在前期充分投入进去的。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、共鸣,最终决定了纪录片质量的高低。

纪录片的起点是题材,没主题,摄像机就没法对生活做选择,创作者是纪录片的灵魂,同样素材,不同人会呈现截然不同结果,对纪录片创作来说,既不能无视题材的基础性作用,也不能小瞧创作者的核心能力,客体论、主体论乃至同构论,都仅是观察纪录片创作的不同视角,真正有价值的,是在这些多元视角启发下,更深入理解生活,更真诚对待拍摄对象,最终创作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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